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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职工群众广泛参与消防工作,深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烟台市总工会、烟台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联合开展烟台市企事业优秀消防工作者评选活动。
一、奖项设置
根据企事业单位消防工作者岗位不同,本次活动评选烟台市“消防管理之星”10名,“消防安保之星”10名,“消防维保之星”10名,“消防宣教之星”10名,获奖者由烟台市总工会和烟台市消防支队联合命名表扬。
二、参评人员范围
消防管理之星??全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管理人。
消防安保之星??全市企事业单位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微型消防站工作人员、在自身岗位上对本单位消防工作或消防公益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消防维保之星??为全市企事业单位服务的消防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生产企业中的维保人员。
消防宣教之星??从事消防宣传教育的人员。
三、参评人员条件
参评人员应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和《烟台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职业道德,热心消防事业,积极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榜样示范作用明显。
四、评选步骤
烟台市总工会和烟台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成立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领导小组。按照属地原则,各县市区接受各界群众自由推荐和单位、团体推荐候选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也可直接向市组委会推荐候选人。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芙蓉路4号烟台市消防救援支队宣传科;邮编:264003;电话:6896620;传真:6896010;电子邮箱:420493140@qq.com。
组委会将把接收到的候选人情况反馈至其所在地统一参加推荐。11月上旬,烟台市总工会、烟台市消防救援支队将联合开展评选和表彰。